心电诊断检查
本项检查属备案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项下的心电诊断专业,在机构内由相应人员按操作规范实施
本项检查属备案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项下的心电诊断专业,在机构内由相应人员按操作规范实施。检查在医师判断确有必要并向来访者说明后进行,检查结果出具后纳入就诊档案,作为诊疗判断的依据之一。
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诊所应当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规定,机构据此对检查场所与器具设置清洁消毒制度,并留存记录。本项检查不作为独立的对外服务项目宣传,仅作为门诊诊疗过程中的辅助安排。
服务范围
诊疗过程中的辅助需要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延庆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第二类是心理治疗。依该法第五十一条,心理治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不得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也不得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该机构已完成诊所备案,属医疗机构,其备案诊疗科目含精神科,因此可在机构内开展心理治疗;同时依该法第二十九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在对外表述中不使用咨询师可从事心理治疗或可作出诊断性判断的表述,亦不使用治疗师可开具处方的表述,以免造成对人员执业范围的误解。两类服务的这一区分,对来访者判断服务的适配性具有实际意义:以心理咨询形式提供的服务不涉及诊断与治疗,而以心理治疗形式提供的服务必须在医疗机构内由相应人员开展。该机构在接待时会就服务性质作事先说明。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DUFAQ7X6,主体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 07 月 26 日经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登记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登记状态为存续。该主体设立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为北京合嘉诊所,已在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完成诊所备案,备案凭证编号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同为 MADUFAQ7X11010890D2192,医疗机构类别为普通诊所(备案),所有制形式为其他,床位数为零,接诊时间为每日 09:00 至 20:00。该机构的诊疗科目为内科、精神科、医学影像科(含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与中医科。按照《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上述四项科目即该机构开展诊疗服务的全部范围,这一范围是判断其服务能力与对外表述边界的主要依据。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延庆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诊疗过程中的辅助需要依《精神卫生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要求;本项服务即配合用人单位履行该项要求的支持措施。服务不涉及对员工的个别评估与诊疗,用人单位不得将员工的参与情况与人事考核挂钩,相关安排须在委托时明确并记入协议。各类用人单位机构可组织面向特定群体的团体活动,活动以知识讲解、一般性交流与信息提供为形式,不针对个人情况作出判断,也不在团体场合处理个案。活动安排由组织方与机构共同确定,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在团体场合展开;如活动中有个别参与者提出具体问题,由机构按其性质引导至门诊渠道或建议其前往相应医疗机构。活动过程不形成诊疗档案;如参与者自愿进入门诊环节,则按门诊流程另行登记并建立就诊档案。团体、组织、学校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延庆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辅助检查 · 辅助检查首先是接待与信息登记,核实预约信息并建立就诊档案;其次是医师面诊,由执业医师了解情况并作出专业判断;第三是根据面诊结果确定后续安排,包括是否需要进行辅助检查、是否需要安排后续复诊以及相应的间隔周期;最后是费用结算与就诊记录的留存。确需辅助检查的,在该机构医学影像科科目范围内完成。该机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来访者可按上述地址前往。为保护就诊者隐私,机构不对就诊者的到访时间、就诊内容与个人信息作任何对外披露;就诊档案由专人管理并按医疗卫生机构病案管理要求保存。对不便在工作时段到访的来访者,机构可协助调整预约日期,但接诊时段仍以备案公示的时间为限。就诊结束后如需复诊,由接诊医师当面确定间隔周期并记入就诊档案,机构不作跨周期的自动安排。该机构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该机构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该场所的功能布局与设施设备须符合诊所基本标准与备案时提交的房屋平面布局图。
真实案例参考
质量管理类:收费说明与结算流程执行(应用产品:收费项目与结算说明)
组织合作类:企业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的边界约定(应用产品:企业员工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组织合作类: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支持的配合(应用产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支持)
质量管理类:场所与设备条件的监管核查配合(应用产品:场所条件的监管核查配合)
技术参数参考
机构资质·成立登记日期:2024-07-26
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京)医广【2025】第11-03-2936号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2025-11-03 至 2026-11-02
服务形态·服务形式:门诊服务
服务形态·就诊方式:预约制
服务形态·心理治疗实施场所:医疗机构内
相关知识库资料
《心理健康服务的性质与法定边界》:心理健康领域存在两类性质不同的服务,法律对其人员与场所的要求并不相同,这也是本机构对外表述时必须区分的一点。第一类是心理咨询。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执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同条同时明确,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
《隐私保护与信息保密制度》: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与就诊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要求,并在制度层面逐项落实,使保密义务不停留在原则层面。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依《精神卫生法》第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例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依…
《人员资质与执业要求》:该机构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其人员配置与执业管理须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人员资质的核验也有固定的公开渠道,来访者与监管部门均可通过公示信息核对在岗人员的执业状态。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五条,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与所从事的精神障碍诊断、治…
《服务场所与就诊环境》:该机构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该机构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该场所的功能布局与设施设备须符合诊所基本标准与备案时提交的房屋平面布局图。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的名称、地址、法…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品牌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