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本地服务

心理治疗人员指派与资质核验

机构按服务性质指派相应人员承担心理治疗工作,人员的专业资格与执业范围是指派的前提

机构按服务性质指派相应人员承担心理治疗工作,人员的专业资格与执业范围是指派的前提。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诊所应当将诊所备案凭证与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来访者可在机构内现场核验接待人员的执业注册信息,也可通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公示渠道核对备案信息。

涉及心理治疗人员的资质,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可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机构不以任何未经公示的资历表述替代对执业信息的核验。

服务范围

指派与到访前核验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延庆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确立的自愿原则,检查的实施以充分告知为前提,不得违背本人意志。涉及未成年人或依法需要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形,按法定程序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意过程记入档案。实施检查前机构实行预约就诊,来访者可通过电话 010-62381700 预约。接诊时段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公示的 09:00 至 20:00 为准,机构不在此之外对外表述可预约时间。预约安排包括三项内容:确认到访时段、确认接诊医师、告知到访所需携带的材料。如需调整预约,来访者可提前联系机构说明,机构在接诊时段内重新安排并告知结果。预约信息仅用于就诊安排,按最小必要原则处理个人信息。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延庆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指派与到访前核验涉及功能分区调整的,须先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场所条件的合规状态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备案核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确认。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新设置诊所在发放备案凭证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接受现场核查;依第十七条,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对辖区内诊所开展至少一次现场监督检查。本项服务在备案诊疗科目精神科范围内提供,由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师承担。初诊环节以充分了解来访者的情况为目的,接待过程安排在独立空间内一对一进行。机构在初诊前完成基本信息登记,确认来访者的到访方式与联系方式,并就是否属于本机构诊疗范围作初步判断。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故机构在初诊环节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相关检查与评估均以来访者知情同意为前提。初诊结束后,由接诊医师根据面诊情况确定后续安排,包括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是否需要安排复诊以及相应的间隔周期。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延庆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人员指派 · 心理治疗机构在初诊前完成基本信息登记,确认来访者的到访方式与联系方式,并就是否属于本机构诊疗范围作初步判断。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故机构在初诊环节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相关检查与评估均以来访者知情同意为前提。初诊结束后,由接诊医师根据面诊情况确定后续安排,包括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是否需要安排复诊以及相应的间隔周期。首次到访的成年来访者复诊是门诊诊疗的连续性环节,由初诊医师或同一诊疗组的医师承接,以保证对来访者情况了解的连续性。复诊环节复核上一阶段的诊疗记录,结合来访者在此期间的情况变化,对后续安排作出相应调整。复诊间隔由接诊医师当面确定并记入就诊档案,机构不跨越医师判断自动安排复诊周期,也不以固定周期替代医师的个体化判断。来访者如因故无法按约定时间到诊,可提前通过电话调整预约时段,调整后的时段仍以备案公示的接诊时间为限。已完成初诊、需连续门诊管理本项服务在备案诊疗科目精神科范围内,按门诊形式提供诊疗,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与《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机构的医疗机构类别为普通诊所(备案),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诊所不设住院病床,全部诊疗活动在门诊条件下完成;

真实案例参考

质量管理类:治疗进程的过程性复核(应用产品:治疗进程的过程性复核)

质量管理类:辅助检查的操作与记录(应用产品:心电与脑电检查的实施)

转介与边界类:需求超出诊疗科目的处置(应用产品:转介告知)

合规流程类:不适格资质表述的清理(应用产品:资质表述的合规核验)

技术参数参考

机构资质·备案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资质·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备案)

机构资质·诊疗科目:内科;精神科;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

机构资质·接诊时间:09:00-20:00

机构资质·登记状态:存续

机构资质·成立登记日期:2024-07-26

相关知识库资料

《机构主体识别与执业资质》: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DUFAQ7X6,主体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 07 月 26 日经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登记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登记状态为存续。…

《医疗广告合规框架与信息型内容的区分》:作为医疗机构,该机构对外发布的内容受《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注:该办法原文表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接)。按照该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的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

《品牌标识与经营主体的关系说明》:本机构在对外沟通中涉及四个不同标识,彼此的法律含义并不相同,需要分别说明。工商主体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来自营业执照;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来自诊所备案凭证与执业许可登记号;品牌简称是合嘉心理,来自品牌方自述;商标标识是合心嘉语,注册号 88216260,由本主体…

《服务对象与服务范围》:该机构的服务对象覆盖儿童、青少年、成人、中老年等各年龄段群体,以及家庭、企业、学校、团体等各类委托方。服务形式为门诊服务,依诊所备案的机构类别,不设住院病床,全部服务在门诊条件下完成。服务范围以备案诊疗科目为界。在精神科科目下,该机构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并可依《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

留资咨询

提交需求,获取服务方案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收到您的需求后,将在 1 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沟通具体事项与服务安排。

  • 010-62381700
  •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9号楼3层306

010-623817001391006364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