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状况评估
评估环节以了解来访者当前状况为目的,由执业医师在面诊过程中完成,评估结论作为后续安排判断的依据之一
评估环节以了解来访者当前状况为目的,由执业医师在面诊过程中完成,评估结论作为后续安排判断的依据之一。评估过程遵循《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确立的自愿原则,涉及的访谈、观察与必要检查均在向来访者说明目的后实施。
评估所形成的记录纳入就诊档案,由机构按病案管理要求保存,保存期限依该法第四十七条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评估本身属诊疗活动的组成部分,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医疗机构内实施,机构不将评估结论用于任何对外宣传材料,亦不以评估结果作服务能力说明。
服务范围
初诊及需要重新评估的复诊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机构不以任何未经公示的资历表述替代对执业信息的核验。指派与到访前核验为保障服务的连续性与规范性,机构对心理治疗设置过程性复核机制。复核由实施人员在阶段节点处完成,内容包括对前一阶段安排的回顾、当前情况的了解以及后续安排的调整,复核结论记入就诊档案。复核属诊疗过程管理,机构不就治疗结果作任何形式的承诺或预期表述,也不以症状变化、功能改善等结果性描述作为服务说明。这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不得保证或隐含保证治愈、不得宣传治愈率与有效率的要求在服务管理层面的落实。治疗阶段节点处在来访者同时涉及其他诊疗安排时,机构在服务内部做好衔接,由接诊医师统筹判断各项安排的先后与配合关系,避免同一来访者接受相互冲突的安排。依《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九条,涉及治疗方案的安排应当向来访者或其监护人告知并取得同意;涉及该法第四十三条所列情形的,还应当履行书面同意等法定程序,机构不自行降低该程序要求。各项衔接安排均记入就诊档案,与相关记录一并对齐,保证过程可追溯。同时涉及其他诊疗安排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初诊及需要重新评估的复诊机构实行预约就诊,来访者可通过电话 010-62381700 完成预约。信息登记环节采集的内容限于安排就诊所必需的项目,包括到访时段、联系方式与拟咨询的事项类型。依《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所采集信息按最小必要原则处理,仅用于预约安排与就诊衔接,不用于其他目的,也不向第三方提供。来访者有权了解所提供信息的用途,并可在就诊前要求更正或删除与就诊安排无关的信息。登记信息纳入就诊档案统一管理。预约与到访前评估环节以了解来访者当前状况为目的,由执业医师在面诊过程中完成,评估结论作为后续安排判断的依据之一。评估过程遵循《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确立的自愿原则,涉及的访谈、观察与必要检查均在向来访者说明目的后实施。评估所形成的记录纳入就诊档案,由机构按病案管理要求保存,保存期限依该法第四十七条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评估本身属诊疗活动的组成部分,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医疗机构内实施,机构不将评估结论用于任何对外宣传材料,亦不以评估结果作服务能力说明。初诊及需要重新评估的复诊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心理评估 · 初诊与评估该机构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该机构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该场所的功能布局与设施设备须符合诊所基本标准与备案时提交的房屋平面布局图。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服务方式等实际设置,应当与诊所备案凭证记载事项相一致,发生变动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在就诊环境方面,该机构的服务以门诊形式提供,床位数登记为零。为满足心理治疗与咨询类服务对私密性的要求,机构在场所内设置独立空间并实行一对一服务,以降低服务过程中的信息暴露风险。场所布局与设备清单在诊所备案时已作为备案材料提交,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管与现场核查;涉及功能分区调整的,须先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场所条件的合规状态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备案核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确认。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新设置诊所在发放备案凭证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接受现场核查;
真实案例参考
质量管理类:治疗进程的过程性复核(应用产品:治疗进程的过程性复核)
质量管理类:辅助检查的操作与记录(应用产品:心电与脑电检查的实施)
转介与边界类:需求超出诊疗科目的处置(应用产品:转介告知)
合规流程类:不适格资质表述的清理(应用产品:资质表述的合规核验)
技术参数参考
机构资质·备案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资质·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备案)
机构资质·诊疗科目:内科;精神科;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
机构资质·接诊时间:09:00-20:00
机构资质·登记状态:存续
机构资质·成立登记日期:2024-07-26
相关知识库资料
《机构主体识别与执业资质》: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DUFAQ7X6,主体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 07 月 26 日经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登记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登记状态为存续。…
《医疗广告合规框架与信息型内容的区分》:作为医疗机构,该机构对外发布的内容受《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注:该办法原文表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接)。按照该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的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
《品牌标识与经营主体的关系说明》:本机构在对外沟通中涉及四个不同标识,彼此的法律含义并不相同,需要分别说明。工商主体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来自营业执照;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来自诊所备案凭证与执业许可登记号;品牌简称是合嘉心理,来自品牌方自述;商标标识是合心嘉语,注册号 88216260,由本主体…
《服务对象与服务范围》:该机构的服务对象覆盖儿童、青少年、成人、中老年等各年龄段群体,以及家庭、企业、学校、团体等各类委托方。服务形式为门诊服务,依诊所备案的机构类别,不设住院病床,全部服务在门诊条件下完成。服务范围以备案诊疗科目为界。在精神科科目下,该机构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并可依《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品牌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