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本地服务

检查前准备与告知

检查前由实施人员向来访者说明检查的目的、方式、大致时长与需要注意的事项,并确认其是否具备实施条件

检查前由实施人员向来访者说明检查的目的、方式、大致时长与需要注意的事项,并确认其是否具备实施条件;存在不适宜实施的情形时,实施人员记录并报告接诊医师,由医师另行判断后续安排。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确立的自愿原则,检查的实施以充分告知为前提,不得违背本人意志。

涉及未成年人或依法需要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形,按法定程序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意过程记入档案。

服务范围

实施检查前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密云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机构不将测评工具本身、测评结果或任何涉及个案的量表信息用于对外内容,以免触碰医疗广告法规关于涉及诊疗方法与利用就诊者信息作证明的限制。需借助测评工具辅助判断依《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资料中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情况等内容,并如实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机构据此建立面诊记录规范:记录内容包括到访时间、接待人员、面诊经过、判断依据与后续安排,由记录人签名确认。就诊档案自首次面诊起建立,采用一份档案对应一名来访者的方式管理,后续复诊、检查与随访记录均归入同一档案,形成完整记录链。来访者及其监护人可依该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机构按法定程序办理并留存办理记录。首次面诊及后续每次就诊机构在服务开始时向来访者明确告知服务的性质与边界,这是本行业对外沟通中的必要环节。告知内容包括三项:该机构属已完成备案的医疗机构,其服务受诊疗科目范围限定;本次服务属诊疗活动还是非诊疗类服务;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密云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依《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机构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服务过程中或结束后首次到访的接待与信息登记服务性质的事先说明诊疗范围的边界判定就诊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病历资料查阅申请的处理档案访问权限的分级设置对外内容发布前的脱敏核验广告形式内容的审查信息标注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密云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检查告知 · 辅助检查同时依该法第二十九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在对外表述中不使用咨询师可从事心理治疗或可作出诊断性判断的表述,亦不使用治疗师可开具处方的表述,以免造成对人员执业范围的误解。两类服务的这一区分,对来访者判断服务的适配性具有实际意义:以心理咨询形式提供的服务不涉及诊断与治疗,而以心理治疗形式提供的服务必须在医疗机构内由相应人员开展。该机构在接待时会就服务性质作事先说明。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DUFAQ7X6,主体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 07 月 26 日经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登记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登记状态为存续。该主体设立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为北京合嘉诊所,已在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完成诊所备案,备案凭证编号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同为 MADUFAQ7X11010890D2192,医疗机构类别为普通诊所(备案),所有制形式为其他,床位数为零,接诊时间为每日 09:00 至 20:00。该机构的诊疗科目为内科、精神科、医学影像科(含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与中医科。按照《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上述四项科目即该机构开展诊疗服务的全部范围,这一范围是判断其服务能力与对外表述边界的主要依据。上述四项诊疗科目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备案公示为登记依据,机构实际开展的服务不得超出该范围;确有超出范围的诊疗需求时,应依《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就诊者前往具备相应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心理健康服务的接待过程中,来访者通常存在几类顾虑,该机构的流程设计正是针对这些顾虑展开。

真实案例参考

组织合作类:企业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的边界约定(应用产品:企业员工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组织合作类: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支持的配合(应用产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支持)

质量管理类:场所与设备条件的监管核查配合(应用产品:场所条件的监管核查配合)

合规流程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到期的处置(应用产品:广告审查证明的续期管理)

技术参数参考

档案管理·查阅复制依据:就诊者及其监护人可依法查阅、复制

档案管理·保密范围:可推断就诊者身份的全部信息

商标标识·已注册商标:合心嘉语

商标标识·商标专用权期限:2026-04-07 至 2036-04-06

商标标识·商标核定群组:4401;共 12 项服务项目

商标标识·申请中商标:合嘉心身医学中心

相关知识库资料

《隐私保护与信息保密制度》: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与就诊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要求,并在制度层面逐项落实,使保密义务不停留在原则层面。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依《精神卫生法》第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例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依…

《人员资质与执业要求》:该机构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其人员配置与执业管理须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人员资质的核验也有固定的公开渠道,来访者与监管部门均可通过公示信息核对在岗人员的执业状态。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五条,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与所从事的精神障碍诊断、治…

《服务场所与就诊环境》:该机构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该机构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该场所的功能布局与设施设备须符合诊所基本标准与备案时提交的房屋平面布局图。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的名称、地址、法…

《面向青少年与家庭的服务要求》:该机构面向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门诊服务。由于服务对象可能包含未成年人,相关服务在流程与信息管理上须满足比一般成年人服务更严格的要求。在信息管理方面,依《精神卫生法》第四条,对可能推断出患者身份的信息应当保密;涉及未成年人的,还须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的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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