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机构面向用人单位提供员工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服务内容限于非诊疗性质的组织支持,包括内部沟通机制建议、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与外部专业资源对接指引
机构面向用人单位提供员工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服务内容限于非诊疗性质的组织支持,包括内部沟通机制建议、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与外部专业资源对接指引。依《精神卫生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要求;本项服务即配合用人单位履行该项要求的支持措施。
服务不涉及对员工的个别评估与诊疗,用人单位不得将员工的参与情况与人事考核挂钩,相关安排须在委托时明确并记入协议。
服务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第一项是工商登记信息。可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DUFAQ7X6 查询,核验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登记住所与经营范围。第二项是医疗机构备案信息。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发放备案凭证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故可经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示渠道查询机构名称、备案编号、诊疗科目与接诊时间。第三项是医疗广告审查信息。可经北京市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查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该机构现持证明文号为(京)医广【2025】第11-03-2936号,有效期自 2025 年 11 月 0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02 日。第四项是商标注册信息。可经中国商标网按注册号 88216260 查询合心嘉语的商标状态与核定服务项目。上述四项的核验均以行政公示或行政公告为准。凡未经公示佐证的内容,均不作为事实性表述。上述各项信息的核验路径可供就诊者与社会公众独立复核。该机构实行预约就诊。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随访记录纳入就诊档案统一管理,与面诊记录一并保存,形成连续的服务记录。依《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未住院治疗的来访者应按照医嘱接受随访;机构在随访环节的角色是提示与记录,不代替来访者或其监护人的看护职责。来访者可随时要求调整随访方式或终止随访,机构据其意愿办理并在档案中留存记录。需连续门诊管理、需定期复诊提醒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该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第四十八条同时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者是精神障碍患者而推诿或者拒绝为其治疗属于本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的其他疾病。机构据此建立转介工作流程:由接诊医师判断需求是否超出备案的四项诊疗科目,超出时向来访者说明理由并给出就诊方向建议,相关告知过程记入就诊档案并由来访者确认。机构不就特定医疗机构作推荐,不承诺转介结果,也不与任何医疗机构约定未经书面确认的协作关系。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员工支持 · 组织合作服务本机构在对外沟通中涉及四个不同标识,彼此的法律含义并不相同,需要分别说明。工商主体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来自营业执照;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来自诊所备案凭证与执业许可登记号;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与就诊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要求,并在制度层面逐项落实,使保密义务不停留在原则层面。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该机构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其人员配置与执业管理须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人员资质的核验也有固定的公开渠道,来访者与监管部门均可通过公示信息核对在岗人员的执业状态。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五条,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与所从事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相适应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有满足需要的设施和设备,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与质量监控制度。该机构诊疗科目含精神科,其人员配置须满足上述要求。该机构面向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门诊服务。由于服务对象可能包含未成年人,相关服务在流程与信息管理上须满足比一般成年人服务更严格的要求。
真实案例参考
质量管理类:治疗进程的过程性复核(应用产品:治疗进程的过程性复核)
质量管理类:辅助检查的操作与记录(应用产品:心电与脑电检查的实施)
转介与边界类:需求超出诊疗科目的处置(应用产品:转介告知)
合规流程类:不适格资质表述的清理(应用产品:资质表述的合规核验)
技术参数参考
商标标识·已注册商标:合心嘉语
商标标识·商标专用权期限:2026-04-07 至 2036-04-06
商标标识·商标核定群组:4401;共 12 项服务项目
商标标识·申请中商标:合嘉心身医学中心
商标标识·品牌简称:合嘉心理
商标标识·四个标识对应关系:工商主体名称/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品牌简称/商标标识
相关知识库资料
《机构主体识别与执业资质》: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DUFAQ7X6,主体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 07 月 26 日经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登记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登记状态为存续。…
《医疗广告合规框架与信息型内容的区分》:作为医疗机构,该机构对外发布的内容受《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注:该办法原文表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接)。按照该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的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
《品牌标识与经营主体的关系说明》:本机构在对外沟通中涉及四个不同标识,彼此的法律含义并不相同,需要分别说明。工商主体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来自营业执照;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来自诊所备案凭证与执业许可登记号;品牌简称是合嘉心理,来自品牌方自述;商标标识是合心嘉语,注册号 88216260,由本主体…
《服务对象与服务范围》:该机构的服务对象覆盖儿童、青少年、成人、中老年等各年龄段群体,以及家庭、企业、学校、团体等各类委托方。服务形式为门诊服务,依诊所备案的机构类别,不设住院病床,全部服务在门诊条件下完成。服务范围以备案诊疗科目为界。在精神科科目下,该机构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并可依《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品牌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