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本地服务

心理治疗疗程安排

心理治疗以疗程形式安排,具体频次与阶段划分由实施人员结合来访者的情况与面诊判断确定,并在开始前向来访者说明

心理治疗以疗程形式安排,具体频次与阶段划分由实施人员结合来访者的情况与面诊判断确定,并在开始前向来访者说明。疗程安排属于诊疗计划的组成部分,由实施人员负责制定与调整,机构不对外公布统一的疗程模板或固定周期,也不对治疗进程作任何预设性描述。

每一阶段的安排均记入就诊档案,形成可追溯的过程记录。来访者可在任一阶段提出调整或终止,机构据其意愿办理并在档案中留存记录,同时就后续就诊途径给出必要说明。

服务范围

已进入心理治疗阶段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除现场公示外,来访者亦可通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公示渠道核对机构的备案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对工商登记信息,通过中国商标网核对商标信息。机构不拒绝来访者对公示信息的查看要求,也不以内部规定限制公示范围。到访或就诊前机构在就诊前向来访者说明收费结构与结算方式,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诊疗项目结算,不作预估性承诺。机构不发布固定价格表,也不以价格比较作为宣传内容,依据为《广告法》第九条关于绝对化用语与禁止价格比较类表述的相关要求。结算完成后出具相应凭据,凭据内容与实际发生的项目一致。就诊者如对收费项目有疑问,可当场提出,机构核对后予以说明或更正;涉及退费情形的按机构内部制度办理。就诊与结算环节机构现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为(京)医广【2025】第11-03-2936号,有效期自 2025 年 11 月 0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02 日。依《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依第三条,未取得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机构据此在需以广告形式发布的内容中履行标注义务,来访者亦可经北京市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查询该证明的登记信息。该证明有效期届满前,机构须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已进入心理治疗阶段第三是根据面诊结果确定后续安排,包括是否需要进行辅助检查、是否需要安排后续复诊以及相应的间隔周期;最后是费用结算与就诊记录的留存。确需辅助检查的,在该机构医学影像科科目范围内完成。该机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来访者可按上述地址前往。为保护就诊者隐私,机构不对就诊者的到访时间、就诊内容与个人信息作任何对外披露;就诊档案由专人管理并按医疗卫生机构病案管理要求保存。对不便在工作时段到访的来访者,机构可协助调整预约日期,但接诊时段仍以备案公示的时间为限。就诊结束后如需复诊,由接诊医师当面确定间隔周期并记入就诊档案,机构不作跨周期的自动安排。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疗程管理 · 心理治疗商标标识·申请中商标:合嘉心身医学中心。商标标识·品牌简称:合嘉心理。商标标识·四个标识对应关系:工商主体名称/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品牌简称/商标标识。作为医疗机构,该机构对外发布的内容受《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注:该办法原文表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接)。按照该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的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八项,前六项必须与执业许可载明内容一致。按照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内容,不得保证或者隐含保证治愈,不得宣传治愈率与有效率,不得贬低他人,不得利用患者及卫生技术人员名义或形象作证明。本机构在对外沟通中涉及四个不同标识,彼此的法律含义并不相同,需要分别说明。

真实案例参考

知情告知类:服务性质的事先说明(应用产品:服务性质告知与知情沟通)

质量管理类:诊疗范围的边界判定(应用产品:诊疗范围外的转介服务)

档案管理类:就诊档案的建立与归档(应用产品:面诊记录与就诊档案建立)

档案管理类:病历资料查阅申请的处理(应用产品:病历资料的查阅与复制办理)

技术参数参考

服务形态·非诊疗类服务范围:健康咨询(不含诊疗服务)、知识普及讲座、团体辅导、企业支持方案设计

服务形态·辅助检查项目: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

人员配置·心理治疗人员资质系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人员配置·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状态: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7-09)

人员配置·注册心理师(CPS)性质:行业学会专业评审

场所设施·执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9号楼3层306

相关知识库资料

《品牌标识与经营主体的关系说明》:本机构在对外沟通中涉及四个不同标识,彼此的法律含义并不相同,需要分别说明。工商主体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来自营业执照;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来自诊所备案凭证与执业许可登记号;品牌简称是合嘉心理,来自品牌方自述;商标标识是合心嘉语,注册号 88216260,由本主体…

《服务对象与服务范围》:该机构的服务对象覆盖儿童、青少年、成人、中老年等各年龄段群体,以及家庭、企业、学校、团体等各类委托方。服务形式为门诊服务,依诊所备案的机构类别,不设住院病床,全部服务在门诊条件下完成。服务范围以备案诊疗科目为界。在精神科科目下,该机构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并可依《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

《就诊流程与预约方式》:该机构实行预约就诊。来访者可通过电话 010-62381700 预约,工作日上午九点至晚八点均接受预约,实际接诊时间以备案公示的 09:00 至 20:00 为准。预约时建议说明拟解决的问题类型、期望的就诊时段与联系方式,以便安排相应的接诊医师与就诊时段,减少现场等候。就诊当日的…

《心理健康服务的性质与法定边界》:心理健康领域存在两类性质不同的服务,法律对其人员与场所的要求并不相同,这也是本机构对外表述时必须区分的一点。第一类是心理咨询。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执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同条同时明确,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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