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访指引与场所说明
机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
机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该地址在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企业信息平台注册地址、诊所备案地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载明地址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
机构可向来访者提供楼层与到达方式的说明,以方便首次到访者找到服务场所。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地址发生变动的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机构在地址变更前后会同步更新对外公示信息,避免出现公示地址与实际执业地址不一致的情形。
服务范围
首次到访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平谷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初诊环节以充分了解来访者的情况为目的,接待过程安排在独立空间内一对一进行。机构在初诊前完成基本信息登记,确认来访者的到访方式与联系方式,并就是否属于本机构诊疗范围作初步判断。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故机构在初诊环节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相关检查与评估均以来访者知情同意为前提。初诊结束后,由接诊医师根据面诊情况确定后续安排,包括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是否需要安排复诊以及相应的间隔周期。首次到访的成年来访者复诊是门诊诊疗的连续性环节,由初诊医师或同一诊疗组的医师承接,以保证对来访者情况了解的连续性。复诊环节复核上一阶段的诊疗记录,结合来访者在此期间的情况变化,对后续安排作出相应调整。复诊间隔由接诊医师当面确定并记入就诊档案,机构不跨越医师判断自动安排复诊周期,也不以固定周期替代医师的个体化判断。来访者如因故无法按约定时间到诊,可提前通过电话调整预约时段,调整后的时段仍以备案公示的接诊时间为限。已完成初诊、需连续门诊管理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平谷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预约信息仅用于就诊安排,按最小必要原则处理个人信息。机构不受理未经预约的临时到访,如遇特殊情况,由机构视当日接诊安排协调处理并告知结果。机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该地址在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企业信息平台注册地址、诊所备案地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载明地址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机构可向来访者提供楼层与到达方式的说明,以方便首次到访者找到服务场所。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地址发生变动的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机构在地址变更前后会同步更新对外公示信息,避免出现公示地址与实际执业地址不一致的情形。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诊所应当将诊所备案凭证与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机构据此在场所内公示相应信息,来访者可在到访时现场查看,也可在就诊前要求查看。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平谷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到访支持 · 就诊支持每次面诊结束时就诊档案按医疗卫生机构病案管理的要求由专人管理,实行一份档案对应一名来访者、专人负责、按权限查阅的管理方式。档案的形成、归档、保存与查阅均留有记录,任何对档案内容的修改须由原记录人按规范更正并注明,不得涂改或覆盖原始记录。依《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七条,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年,机构据此设置保存方案,并就纸质与电子两种载体分别落实管理要求。档案管理责任人的岗位职责在机构内部制度中予以明确。服务全过程依《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七条,患者及其监护人可以查阅、复制病历资料,但患者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可能对其治疗产生不利影响的除外。机构据此建立办理流程:由来访者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核验身份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按法定范围提供相应资料,办理过程与提供范围均留有记录。属于法定例外情形的,机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记录说明过程,不以内部规定扩大例外的适用范围。本项服务的办理不改变档案原件,复制件与原件的一致性由办理人员核验确认。
真实案例参考
信息保密类:档案访问权限的分级设置(应用产品:信息保密与访问权限管理)
合规流程类:对外内容发布前的脱敏核验(应用产品:对外内容的脱敏核验)
合规流程类:广告形式内容的审查信息标注(应用产品:医疗广告审查信息的告知)
合规流程类:资讯形式内容与广告的界分处理(应用产品:知识产权性内容的界分)
技术参数参考
机构资质·诊疗科目:内科;精神科;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
机构资质·接诊时间:09:00-20:00
机构资质·登记状态:存续
机构资质·成立登记日期:2024-07-26
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京)医广【2025】第11-03-2936号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有效期:2025-11-03 至 2026-11-02
相关知识库资料
《隐私保护与信息保密制度》: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与就诊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要求,并在制度层面逐项落实,使保密义务不停留在原则层面。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依《精神卫生法》第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例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依…
《人员资质与执业要求》:该机构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其人员配置与执业管理须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人员资质的核验也有固定的公开渠道,来访者与监管部门均可通过公示信息核对在岗人员的执业状态。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五条,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与所从事的精神障碍诊断、治…
《服务场所与就诊环境》:该机构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该机构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该场所的功能布局与设施设备须符合诊所基本标准与备案时提交的房屋平面布局图。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的名称、地址、法…
《面向青少年与家庭的服务要求》:该机构面向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门诊服务。由于服务对象可能包含未成年人,相关服务在流程与信息管理上须满足比一般成年人服务更严格的要求。在信息管理方面,依《精神卫生法》第四条,对可能推断出患者身份的信息应当保密;涉及未成年人的,还须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的隐…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品牌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