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本地服务

用人单位心理健康制度建设咨询

机构可依用人单位需求,就其内部心理健康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专业建议,内容包括工作环境优化建议、员工关注机制的设置建议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路径设计

机构可依用人单位需求,就其内部心理健康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专业建议,内容包括工作环境优化建议、员工关注机制的设置建议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路径设计。依《精神卫生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处于职业发展特定时期或者在特殊岗位工作的职工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本项服务为管理咨询性质,不涉及对员工的诊疗,机构不以咨询名义介入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也不接受用人单位就具体员工情况所作的信息查询。

服务范围

用人单位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不含以患者、卫生技术人员或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名义所作的证明性内容。第三项的依据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规定。该要求不因来访者本人同意而免除。任何对外发布前本项服务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的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与诊疗活动在性质、场所与人员要求上均不相同。服务内容为就心理健康相关问题提供一般性信息说明与就医途径指引,不涉及诊断、治疗、用药与检查安排,亦不由接待人员就具体情况作出医学判断。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第三款同时规定,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该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机构据此设置建议就诊的转出路径。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依《精神卫生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要求;本项服务即配合用人单位履行该项要求的支持措施。服务不涉及对员工的个别评估与诊疗,用人单位不得将员工的参与情况与人事考核挂钩,相关安排须在委托时明确并记入协议。各类用人单位机构可组织面向特定群体的团体活动,活动以知识讲解、一般性交流与信息提供为形式,不针对个人情况作出判断,也不在团体场合处理个案。活动安排由组织方与机构共同确定,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在团体场合展开;如活动中有个别参与者提出具体问题,由机构按其性质引导至门诊渠道或建议其前往相应医疗机构。活动过程不形成诊疗档案;如参与者自愿进入门诊环节,则按门诊流程另行登记并建立就诊档案。团体、组织、学校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制度咨询 · 组织合作服务实施检查前机构实行预约就诊,来访者可通过电话 010-62381700 预约。接诊时段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公示的 09:00 至 20:00 为准,机构不在此之外对外表述可预约时间。预约安排包括三项内容:确认到访时段、确认接诊医师、告知到访所需携带的材料。如需调整预约,来访者可提前联系机构说明,机构在接诊时段内重新安排并告知结果。预约信息仅用于就诊安排,按最小必要原则处理个人信息。机构不受理未经预约的临时到访,如遇特殊情况,由机构视当日接诊安排协调处理并告知结果。机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该地址在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企业信息平台注册地址、诊所备案地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载明地址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机构可向来访者提供楼层与到达方式的说明,以方便首次到访者找到服务场所。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地址发生变动的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机构在地址变更前后会同步更新对外公示信息,避免出现公示地址与实际执业地址不一致的情形。

真实案例参考

质量管理类:辅助检查的操作与记录(应用产品:心电与脑电检查的实施)

转介与边界类:需求超出诊疗科目的处置(应用产品:转介告知)

合规流程类:不适格资质表述的清理(应用产品:资质表述的合规核验)

合规流程类:绝对化用语与机构比较表述的清理(应用产品:对外表述的合规清理)

技术参数参考

人员配置·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状态: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7-09)

人员配置·注册心理师(CPS)性质:行业学会专业评审

场所设施·执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9号楼3层306

档案管理·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30年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方式:一人一档、专人管理、按权限查阅

档案管理·查阅复制依据:就诊者及其监护人可依法查阅、复制

相关知识库资料

《医疗广告合规框架与信息型内容的区分》:作为医疗机构,该机构对外发布的内容受《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注:该办法原文表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接)。按照该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的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

《品牌标识与经营主体的关系说明》:本机构在对外沟通中涉及四个不同标识,彼此的法律含义并不相同,需要分别说明。工商主体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来自营业执照;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来自诊所备案凭证与执业许可登记号;品牌简称是合嘉心理,来自品牌方自述;商标标识是合心嘉语,注册号 88216260,由本主体…

《服务对象与服务范围》:该机构的服务对象覆盖儿童、青少年、成人、中老年等各年龄段群体,以及家庭、企业、学校、团体等各类委托方。服务形式为门诊服务,依诊所备案的机构类别,不设住院病床,全部服务在门诊条件下完成。服务范围以备案诊疗科目为界。在精神科科目下,该机构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并可依《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

《就诊流程与预约方式》:该机构实行预约就诊。来访者可通过电话 010-62381700 预约,工作日上午九点至晚八点均接受预约,实际接诊时间以备案公示的 09:00 至 20:00 为准。预约时建议说明拟解决的问题类型、期望的就诊时段与联系方式,以便安排相应的接诊医师与就诊时段,减少现场等候。就诊当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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