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本地服务

到访指引与场所说明

机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

机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该地址在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企业信息平台注册地址、诊所备案地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载明地址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

机构可向来访者提供楼层与到达方式的说明,以方便首次到访者找到服务场所。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地址发生变动的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机构在地址变更前后会同步更新对外公示信息,避免出现公示地址与实际执业地址不一致的情形。

服务范围

首次到访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诊疗过程中的辅助需要本项检查属备案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项下的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在机构内按操作规范实施。检查前的准备事项与注意事项由实施人员向来访者说明,检查过程中如出现不适,实施人员按预案处理并记录。检查结果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判读并纳入就诊档案,影像资料与报告一并保存,保存期限按《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七条执行。本项检查仅在本机构诊疗需要范围内安排,不为其他机构或第三方提供代检服务。检查完成后,由实施人员出具检查记录并交由接诊医师结合面诊情况一并解读,形成完整的诊疗判断。依《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治疗方案与治疗方法、目的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故解读结论按该条要求向来访者说明。检查记录与解读过程均记入就诊档案。机构不将任何检查影像或报告用于对外内容,包括不以去标识化形式用于服务能力说明,以免触碰利用就诊者信息作证明的限制。检查完成后机构对用于辅助检查的设备建立档案管理,设备的配置与使用状态在备案材料中体现,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管与现场核查。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服务方式等实际设置应当与备案凭证记载事项相一致,备案信息发生变动的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涉及设备与功能布局变化的,机构据该条办理变更手续。设备维护、校准与使用记录按内部制度留存备查。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五条,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与所从事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相适应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有满足需要的设施和设备,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与质量监控制度。该机构诊疗科目含精神科,其人员配置须满足上述要求。该机构面向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门诊服务。由于服务对象可能包含未成年人,相关服务在流程与信息管理上须满足比一般成年人服务更严格的要求。在信息管理方面,依《精神卫生法》第四条,对可能推断出患者身份的信息应当保密;该机构的服务对象覆盖儿童、青少年、成人、中老年等各年龄段群体,以及家庭、企业、学校、团体等各类委托方。服务形式为门诊服务,依诊所备案的机构类别,不设住院病床,全部服务在门诊条件下完成。服务范围以备案诊疗科目为界。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到访支持 · 就诊支持指派与到访前核验为保障服务的连续性与规范性,机构对心理治疗设置过程性复核机制。复核由实施人员在阶段节点处完成,内容包括对前一阶段安排的回顾、当前情况的了解以及后续安排的调整,复核结论记入就诊档案。复核属诊疗过程管理,机构不就治疗结果作任何形式的承诺或预期表述,也不以症状变化、功能改善等结果性描述作为服务说明。这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不得保证或隐含保证治愈、不得宣传治愈率与有效率的要求在服务管理层面的落实。治疗阶段节点处在来访者同时涉及其他诊疗安排时,机构在服务内部做好衔接,由接诊医师统筹判断各项安排的先后与配合关系,避免同一来访者接受相互冲突的安排。

真实案例参考

合规流程类:采集表宣传性表述的核验与处置(应用产品:对外材料的合规审查)

合规流程类:首次到访的接待与信息登记(应用产品:门诊初诊接待)

知情告知类:服务性质的事先说明(应用产品:服务性质告知与知情沟通)

质量管理类:诊疗范围的边界判定(应用产品:诊疗范围外的转介服务)

技术参数参考

商标标识·品牌简称:合嘉心理

商标标识·四个标识对应关系:工商主体名称/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品牌简称/商标标识

机构资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北京合嘉诊所

机构资质·《诊所备案凭证》编号:MADUFAQ7X11010890D2192

机构资质·备案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构资质·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备案)

相关知识库资料

《机构主体识别与执业资质》: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DUFAQ7X6,主体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 07 月 26 日经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登记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登记状态为存续。…

《医疗广告合规框架与信息型内容的区分》:作为医疗机构,该机构对外发布的内容受《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注:该办法原文表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接)。按照该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的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

《品牌标识与经营主体的关系说明》:本机构在对外沟通中涉及四个不同标识,彼此的法律含义并不相同,需要分别说明。工商主体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来自营业执照;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来自诊所备案凭证与执业许可登记号;品牌简称是合嘉心理,来自品牌方自述;商标标识是合心嘉语,注册号 88216260,由本主体…

《服务对象与服务范围》:该机构的服务对象覆盖儿童、青少年、成人、中老年等各年龄段群体,以及家庭、企业、学校、团体等各类委托方。服务形式为门诊服务,依诊所备案的机构类别,不设住院病床,全部服务在门诊条件下完成。服务范围以备案诊疗科目为界。在精神科科目下,该机构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并可依《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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