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一对一·机构内)
依《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条,心理治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
依《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条,心理治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本机构已完成诊所备案,属医疗机构,可在机构内开展心理治疗,实施场所为备案地址内的独立空间,实行一对一形式。实施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其执业范围应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依该条同时规定,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不得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机构在人员安排上据此划分职责。
治疗过程记录纳入就诊档案,按病案管理要求保存。
服务范围
经面诊判断适宜接受心理治疗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门诊条件下的常规诊疗需求对于需要持续门诊管理的情形,机构建立随访管理机制。随访以一档案一联系人方式管理,由机构按医师确定的间隔主动联系来访者,了解其情况变化并提示复诊安排。随访记录纳入就诊档案统一管理,与面诊记录一并保存,形成连续的服务记录。依《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未住院治疗的来访者应按照医嘱接受随访;机构在随访环节的角色是提示与记录,不代替来访者或其监护人的看护职责。来访者可随时要求调整随访方式或终止随访,机构据其意愿办理并在档案中留存记录。需连续门诊管理、需定期复诊提醒依《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该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第四十八条同时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者是精神障碍患者而推诿或者拒绝为其治疗属于本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的其他疾病。机构据此建立转介工作流程:由接诊医师判断需求是否超出备案的四项诊疗科目,超出时向来访者说明理由并给出就诊方向建议,相关告知过程记入就诊档案并由来访者确认。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经面诊判断适宜接受心理治疗心理治疗以疗程形式安排,具体频次与阶段划分由实施人员结合来访者的情况与面诊判断确定,并在开始前向来访者说明。疗程安排属于诊疗计划的组成部分,由实施人员负责制定与调整,机构不对外公布统一的疗程模板或固定周期,也不对治疗进程作任何预设性描述。每一阶段的安排均记入就诊档案,形成可追溯的过程记录。来访者可在任一阶段提出调整或终止,机构据其意愿办理并在档案中留存记录,同时就后续就诊途径给出必要说明。已进入心理治疗阶段心理治疗过程记录是就诊档案的组成部分,按《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如实记录并由记录人签名。记录内容涉及治疗安排、实施情况与来访者在过程中的反馈,用于保证治疗的连续性与可追溯性。依该法第四条,对可能推断出患者身份的信息应予保密,故治疗记录属于严格保密范围,机构对其设置分级访问权限,仅直接参与该来访者服务的人员在必要范围内接触。该法第四十七条同时规定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年,机构按此执行并配套相应的存储与管理措施。心理治疗实施期间机构按服务性质指派相应人员承担心理治疗工作,人员的专业资格与执业范围是指派的前提。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诊所应当将诊所备案凭证与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心理治疗 · 心理治疗病历资料查阅申请的处理档案访问权限的分级设置对外内容发布前的脱敏核验广告形式内容的审查信息标注资讯形式内容与广告的界分处理未成年人就诊的监护人沟通心理治疗人员指派与资质核对治疗进程的过程性复核辅助检查的操作与记录需求超出诊疗科目的处置
真实案例参考
合规流程类:首次到访的接待与信息登记(应用产品:门诊初诊接待)
知情告知类:服务性质的事先说明(应用产品:服务性质告知与知情沟通)
质量管理类:诊疗范围的边界判定(应用产品:诊疗范围外的转介服务)
档案管理类:就诊档案的建立与归档(应用产品:面诊记录与就诊档案建立)
技术参数参考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方式:一人一档、专人管理、按权限查阅
档案管理·查阅复制依据:就诊者及其监护人可依法查阅、复制
档案管理·保密范围:可推断就诊者身份的全部信息
商标标识·已注册商标:合心嘉语
商标标识·商标专用权期限:2026-04-07 至 2036-04-06
商标标识·商标核定群组:4401;共 12 项服务项目
相关知识库资料
《医疗广告合规框架与信息型内容的区分》:作为医疗机构,该机构对外发布的内容受《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注:该办法原文表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接)。按照该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的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
《品牌标识与经营主体的关系说明》:本机构在对外沟通中涉及四个不同标识,彼此的法律含义并不相同,需要分别说明。工商主体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来自营业执照;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是北京合嘉诊所,来自诊所备案凭证与执业许可登记号;品牌简称是合嘉心理,来自品牌方自述;商标标识是合心嘉语,注册号 88216260,由本主体…
《服务对象与服务范围》:该机构的服务对象覆盖儿童、青少年、成人、中老年等各年龄段群体,以及家庭、企业、学校、团体等各类委托方。服务形式为门诊服务,依诊所备案的机构类别,不设住院病床,全部服务在门诊条件下完成。服务范围以备案诊疗科目为界。在精神科科目下,该机构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并可依《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
《就诊流程与预约方式》:该机构实行预约就诊。来访者可通过电话 010-62381700 预约,工作日上午九点至晚八点均接受预约,实际接诊时间以备案公示的 09:00 至 20:00 为准。预约时建议说明拟解决的问题类型、期望的就诊时段与联系方式,以便安排相应的接诊医师与就诊时段,减少现场等候。就诊当日的…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品牌形象
